減肥產品花式營銷,俘獲萬千愛美人士的心。然而,部分不法商家無視處方藥管理規(guī)定,在減肥領域非法生產、銷售、使用醫(yī)療處方藥,嚴重擾亂醫(yī)藥行業(yè)秩序,危及消費者身心健康,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
近年來,減肥產品花式營銷,俘獲萬千愛美人士的心。然而,部分不法商家無視處方藥管理規(guī)定,在減肥領域非法生產、銷售、使用醫(yī)療處方藥,嚴重擾亂醫(yī)藥行業(yè)秩序,危及消費者身心健康,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處方降糖藥如何搖身一變,成為美容院人人可打的減肥針?誰才是幕后策劃者?
6月7日,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社會與法頻道(CCTV-12)《現場》欄目以《揭秘“網紅”減肥針》為題,報道了長興法院審理的一起妨害藥品管理罪案。
“網紅”減肥針牽出系列案
注射司美格魯肽,差點丟了性命
沈女士自述道:“當時的時候,那個店員給我做臉的時候,她就是這樣說,她說姐你不用做這種了,這么辛苦,然后現在打一針就可以減肥10斤,我說你保證嗎?保證!當時我大概只有108斤到110斤左右。我覺得這個肚子啊比較大,穿衣服不好看,我這樣想,我想想也可以,我不求多,我瘦個5斤就可以了,我跟他這樣說,不用瘦10斤了,然后我就糊里糊涂的打了?!?/span>
一針下去,保證瘦10斤!在聽到這樣的宣傳詞后,沈女士躍躍欲試,當即便購買了,這個號稱可以“躺瘦”的減肥針,可是讓沈女士沒想到的是,這一針差點要了她的性命。
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注射第一針后,沈女士體重確實發(fā)生了細微的變化,但并沒有店員宣傳的那么神奇,于是她決定繼續(xù)嘗試。
25號打針-26號感覺不舒服-27號發(fā)燒-28號神志不清送ICU搶救。
在經歷了這場驚心動魄的搶救之后,沈女士的家人意識到,沈女士的這一切異常反應,一定和減肥針脫不了干系,于是立即舉報了這家美容店。
長興縣市場監(jiān)管行政執(zhí)法隊接到舉報后,第一時間突擊檢查了這家美容店,并在現場發(fā)現了沈女士當時打針的產品。送到我們湖州市藥檢院對他進行了一個鑒定。
據警方長興縣市場監(jiān)管行政執(zhí)法隊介紹“如果你看這個外包裝,你可以看到它使用的方法,其實就是說將兩種物品進行混合然后涂抹于面部或皮膚上,所以說你從它的外包裝上你是完全看不出,這個東西是含有司美格魯肽,或者是要用來注射減肥的。它上面說了,它的功效可能只是美白、緊膚之類的。我們日常的那個監(jiān)管包括檢查的話,你要發(fā)現它這個東西是用來注射的話,其實真的是比較難。”
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丁一 指出:就是2021年的時候,當時國內獲批上市司美格魯肽是用在(治療)糖尿病領域的,在醫(yī)院醫(yī)生的處方治療之下,才會根據每個人的身體情況,配備一定的劑量來進行注射。
對于有控制血糖需求的病患而言,“司美格魯肽”并非是一個陌生的詞匯,對于降低血糖和抑制食欲有顯著的效果,為此一些不法商販就將目光盯在其降糖減脂的功效上。給沈女士注射的美容店就是購買了被告人曾某等人生產銷售的含司美格魯肽成分的凍干制劑。
那么,這個帶有“神藥”光環(huán)的減肥針背后,又有哪些讓人觸目驚心的內幕呢?
追蹤減肥“神藥”
揭秘暴瘦針背后的黑幕鏈條
據警方介紹,根據美容院店主杜某某這條線進行深入研判,繼續(xù)對產品的源頭進行查處,最后挖掘出背后一張生產銷售犯罪團伙網。
司美格魯肽在我國屬處方藥,在2023年案發(fā)時,該藥獲批適應癥僅針對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必須在醫(yī)生的指導下憑處方購買使用。那么,它為何會出現在一個小小的美容店內,又是怎么來的?
庭審現場,揭開了這一減肥針的“真實面紗”。
被告人曾某表示,自己曾在廣州主要做美妝代工,在美妝行業(yè)摸爬滾打多年,“客戶提出要求,我們想辦法去做”。
小小一瓶將近450元的利潤。高昂利潤的驅使下,不法分子開始將手伸向司美格魯肽這一原料。在嗅到巨大商機后,被告人曾某通過熟識的工廠老板張某,購買到了司美格魯肽原料,然后再按照化妝品工藝制作成凍干粉,最終流向其他代理商、美容院、小診所等處。
“你做含有司美格魯肽的減肥針劑,有沒有國家標準?”“有沒有取得藥品相關批準證明文件”“你有沒有從事過相關藥品行業(yè)的經驗?”法官在庭上詢問,得到的答案都是“沒有”。盡管沒有資質,沒有標準,沒有許可,但面對利益的驅使,不法分子毅然選擇大肆生產和銷售。
就這樣,司美格魯肽原料在進入生產美妝產品的小作坊后,經過簡單加工,帶有“神藥”光環(huán)的減肥針劑就此出爐。
經過原料的轉手倒賣、產品的精心包裝,以及銷售人員夸大其詞的營銷,這個生產成本不足十元的減肥針劑,搖身一變,到消費者手上價格飆升幾十倍甚至百倍。
我國對于原料藥的生產與流通有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更有嚴格的審批與監(jiān)管流程。那么,在管控如此嚴格的情況下,被告人為何能輕而易舉買到司美格魯肽原料呢?
被告人歐陽某說,不法商販無法從正規(guī)藥企拿到符合生產標準的司美格魯肽原料藥,于是直接從化工原料入手。曾某聯系到他購買司美格魯肽,即使明知曾某不符合購買條件,但在利益的驅使下,他仍然將還只是化工原料的司美格魯肽賣給曾某。使用該原料簡單加工而成的減肥針,其風險可想而知!
那么這些減肥針劑被美容院或個人購買后,又是如何使用的?
據介紹,美容院經他人推銷或在一些美容博覽會采購減肥針劑。這些減肥針不僅在生產銷售環(huán)節(jié)中存在巨大的安全隱患,在使用注射階段也存在著很大的風險。很多美容師在沒有相關資質和專業(yè)技能的情況下便盲目上手操作。
長興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丁一:作為杜某某來說,她是沒有銷售司美格魯肽的資質的,以及她在銷售產品的過程當中,對司美格魯肽的具體注意事項、適應癥,都是沒有明確告知的,所以說對于杜某某這個行為,我們是認定為妨害藥品管理罪。
法律利劍出鞘
斬亂象 護安全
購進司美格魯肽原料,低成本炮制無資質“神藥”,轉手暴利倒賣給美容院,不用動,瘦十斤的減肥針被“推上神壇”,最終消費者不僅錢包縮水,甚至面臨生命危險。
2025年2月20日,長興法院對案件作一審判決,被告人曾某等人犯妨害藥品管理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至有期徒刑七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二十萬元至五萬元不等。
行走灰色地帶的減肥“神藥”為何屢禁不止?流通亂象又該何解?
長興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閔海峰:
第一個是市場的需求,社會上有一個龐大的減肥人群,而司美格魯肽是處方藥,所以通過正規(guī)的醫(yī)療機構獲取有一定的難度,在獲批減重適應癥以前更是如此;
第二是暴利的驅使,從我們案件審理的情況看,司美格魯肽原料的非法銷售、加工以及成品的非法流通、使用,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能夠獲取成本價幾十倍甚至幾百倍的利潤,這樣就刺激一部分不良商家鋌而走險;
第三是監(jiān)管存在盲區(qū),反映出對藥品的網絡銷售,藥品的廣告宣傳,藥品的寄遞以及對醫(yī)美行業(yè)的監(jiān)管,還有薄弱環(huán)節(jié)需要進一步加強。
2024年6月,針對減重適應癥的司美格魯肽注射液,在我國正式獲批上市。但值得注意的是,用于治療肥胖癥的司美格魯肽注射液作為處方藥,不僅需要醫(yī)生開具處方,而且即便是體重超重人群,在就診時也需要經過嚴格的診斷評估,了解體重超重或肥胖的原因才可能獲準用藥。
隨著我國"健康中國2030"戰(zhàn)略的深入推進,2024年啟動的“體重管理年”活動標志著體重健康管理已上升為國家健康戰(zhàn)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當前減肥產品市場快速增長的同時,我們更要清醒認識到:規(guī)范行業(yè)發(fā)展、保障消費者權益已成為當務之急。為此,高度呼吁體重管理企業(yè)/機構積極參與《體重管理誠信服務規(guī)范》(T/NAHIEM 70-2023)團體標準的執(zhí)行。
標準從服務承諾、合同履行、顧客滿意度、價格透明、人員專業(yè)度等多個維度,對體重管理服務機構提出明確要求,主要包括:
1.誠信服務自我聲明:機構需公開服務承諾,確保宣傳與實際服務一致。
2.社會監(jiān)督機制:建立誠信服務信息公示庫,接受公眾監(jiān)督。
3.動態(tài)管理:對失信行為進行公示,并設立整改與恢復機制。
4.全流程規(guī)范:從服務資質到售后跟蹤,全方位保障消費者權益。
健康體重管理沒有捷徑可走。作為經營者,定要堅守"科學為本、誠信為先"的服務準則;同時呼吁廣大消費者樹立"科學減重、健康為先"的正確理念,提升健康素養(yǎng),增強對夸大宣傳的辨別能力。讓我們共同踐行健康中國行動要求,在追求健康美的道路上,既要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更要守護國民健康這一根本福祉。
來源:央視《現場》、長興法院